近日,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全市开展集中查处超员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统一行动要求,开展重点整治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四轮电动车违法超员载人三人及以上(含驾驶员)、无牌无证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动。
两轮电动车,包括电瓶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类,方便、快捷的特性使它成为当下短程出行的主流方式,但是也有不少群众困惑,两轮电动车能否载人?对此,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出答复。
外观上,电瓶车需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不需要脚踏板。
参数上,电瓶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分别是:不大于25km/h,不大于50km/h,大于50km/h;电机功率分别是:不大于400W,400W-4KW(非强制),可大于4KW(非强制);整车重量分别是不大于55Kg,可大于55kg,可大于55kg;电池电压对电瓶车的要求是不大于48V,对后者则没有限制。
自行车、电瓶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允许超出一人。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电动摩托车可以载一名成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规,对这些车辆违规载人给予5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
电动车因为驾驶门槛低,受到慢慢的变多的市民青睐,然而很多驾驶人没有进一步探索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缺乏安全意识,存在诸多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行驶,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