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在万桂山路看到一名小男孩骑着一辆自行车络绎在电动车与摩托车中心,让人着实捏了一把汗。据了解,刘女士家住城区万桂山邻近,上周末,去万桂山农贸市场买菜时,看到一名小男孩骑着一辆自行车在马路上行进,看上去顶多8岁,其时这名小男孩正骑着一辆儿童自行车歪歪扭扭地行进在马路中心,身边不时有摩托车、电动车呼啸而过。她估量这小男孩就住在这邻近,或许因调皮才将车骑到马路上来,但其家长也没有尽到关照的职责。
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汪娟娟和记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明确规则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绝在路途上骑自行车。假如不满规则年纪骑车上路,产生交通事故的话,骑自行车的儿童作为存在差错的一方需求承当对应的职责。在此提示广阔市民,12岁以下的儿童没有自控才能,也短少生活经验,应变才能比较差,期望家长能起到监护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