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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家长注意!未满12周岁明令禁止!

  暑假期间,孩子们出行游玩热情高涨,尤其是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家长给予的出行自由度高,暑假期间,单独或者结伴骑行的现象显著增加。而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瓶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近日在广西百色,一名8岁的小男孩骑着自行车从那龙路直冲下坡,可因为腿够不着地,最终连车带人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

  同样发生在暑假期间,湖南株洲的两名儿童结伴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其中一名儿童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在地。事后民警调查得知,被撞的男孩今年10岁,当天傍晚,他和表哥一起骑自行车回家,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横过马路时既没有下车推行,也没走斑马线,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民警认定,吴某未满十二岁骑行自行车,通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且未注意仔细观察道路交互与通行情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他和他的监护人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李某,因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确保安全,未降低车速,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也向成年人敲响警钟,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少年儿童而言,监护人或家长不能将他们等同于成年人对待,会骑车不等于就能骑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瓶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但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近年来,骑行电瓶车低龄化现象一天比一天突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瓶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我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这里的“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不够年龄虽然不能骑车上路,但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郊野公园、城市绿道等地骑行。由于孩子对风险的评估和自控能力都不够,在复杂或快速变化的环境中,他们更容易发生意外。骑行出发前,家长要对自行车各部件做全面检查,尤其要看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在骑行时,先要戴好防护装备,如安全头盔、骑行服、骑行手套等。一旦事故发生,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色彩鲜明的骑行服则能够让骑手更加显眼,减少和其他交通工具相撞的风险。而骑行手套可以止滑,防止手掌磨破。

  如果年满12岁骑行上路后,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沿道路右侧行驶。还要远离车辆盲区。大型车辆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会呈现出弯月形状的盲区。若此时处在盲区,极易被剐倒,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过路口时不要与大车抢行,路口停车时不要越过停止线。

  此外,专家提醒,现在很多自行车爱好者还会进行集体骑行活动,要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注意车速、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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