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用电动平衡车代步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日前多地交管部门已经发出通知,规定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越来越多的平衡“两轮车”出现在城市道路上,带给人们很多便利,为啥就不让上路了呢?
北京市、上海市交管局精确指出:现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平衡车也好,电动滑板车也好,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滑行工具或休闲娱乐工具,这几类工具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
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处10元罚款。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作出处罚后,将责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继续在道路上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上海警方表示,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等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除北京、上海外,全国多个地市明确说,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类“代步神器”上路行驶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上路将予以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向全省交警部门发出通知,电动滑板车的行驶、制动、转向等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相关机动车的标准,在道路上行驶,不仅扰乱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影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发生意外事故后得不到法律和法规保护。强调在道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是违章行为,交警要依法对其进行坚决取缔。
成都、武汉、桂林、沈阳、九江、泉州等多地交警部门均提醒民众,不要骑着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上路,武汉市交警部门更明确表示,电动平衡车不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范围,且同类滑行工具无法购买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若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只能自负。
电动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思维车,市场上主要有独轮和双轮两类。其运作原理主要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动态稳定”(Dynamic Stabilization)的基础原理上,利用车体内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来检测车体姿态的变化,并利用伺服控制管理系统,精确地驱动电机进行一定的调整,以保持系统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