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徐隆林 □陈文雯 吕啸)近来,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城中队民警在丰城市府前路步行街路段处巡查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违规停放在步行街路口处,经吹哨警示,驾驭员不在现场,民警运用警务通对该车进行机动车号牌信息核实时,发现该车号牌无信息挂号,疑似运用假造的机动车号牌。
民警辅警立即在周边走访调查,未找到该车驾驭员,在预备对车辆进行拖移时,驾驭员谢某赶到现场,民警现场要求谢某出示驾驭证,谢某表明晰自己没有驾驭证,在问及车牌问题时,谢某称车牌是自己在某购物渠道上购买的,民警依法扣留了该机动车并口头传唤谢某到中队承受问询。
经进一步查实,驾驭员谢某,持三轮摩托车驾驭证D证,其驾驭的电动四轮车系未经国家认证合格的车辆,无法正规上牌。经丰安司法判定中心判定,谢某驾驭的电动四轮车归于纯电动轿车,系微型小车的领域,谢某还存在驾驭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据谢某告知,因为其购买的不合格四轮电动车无法上牌,为了上路便利,不被交警抓到,谢某突发奇想,到某购物渠道上网购了一副假造的小型新能源轿车号牌,妄图蒙混过关,没想到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抄获。
终究,谢某因涉嫌运用假造的机动车号牌及驾驭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