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字,后续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内容,感谢支持! 10月份,又有一批电动车上路新规出台!
本次新规涉及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改装、拼装、加装新政策,有些人违规被罚了5000元,也有人违法改装车辆被交警查扣,今天我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新规,车主注意了,避免上路被罚。
下面我们通过3个典型案例来剖析政策,这个政策在别的地方也有类似,希望我们大家参考:
2024年8月14日,温州市龙港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车,该车的车主徐某在8月1日从店主黄某那里购车时,要求店主对车辆进行电池改装,也就是改装加装了铅酸电池,让电动车的续航能力更远,这种改装行为以前在别的地方也有,但一般被查,罚款不多。 本次龙港交警约谈了店主黄某,并对黄老板予以5000元的罚款,对车主徐某予以100元罚款。 大家想想,本来是购车的徐某要求改装电瓶车的,也就是徐某是策划者,店主黄某帮其改装,反而被罚更多。所以电动车门店老板要清醒,不能随便帮人改装电动车。
当然,这个处罚也是有根据的,那就是《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条例第18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瓶车的行为: (一)
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瓶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
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所以,擅自改装电动车行为就是违反了这个条例规定。同时,对已经改装的电动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就会面临处罚。
。 也就是:驾驶改装车的罚50-300元;销售或动手改装电动车的门店会被处罚5000-50000元,可见谁经手改装谁担责更大,所以商家不要被鼓动随便改装,否则吃亏就大了。
2024年5月21日,海宁交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瓶车,该车加装了一块电池,商家刘某明知对电池加装属于非法行为,但为了获利还是改装了,被交警部门罚款5000元。 这个案例说明:即使你只是加装了一块电池,也属于对电动车改装,同样要面临大额罚款。
2024年6月20日,临安市张某驾驶电动车在东塔路高速路口,与史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这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一起追责,因为在之后的事故处置中,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加装了后鞍座和后尾箱。
在后面的调查中,民警不辞劳苦,终于找到了售卖电动车的门店,原来该门店老板余某在2022年10月18日对张某购买的电动车加装了后鞍座、后尾箱。 要知道,发生意外事故离改装已经有快2年的时间了!但还是免不了追责! 经交警认定,售卖给张某的电动车商家余某实施了电瓶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被罚款5000元。 是不是感觉很冤很无辜呀?两年前帮车主改装的电动车,两年后因为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被查,结果自己被追责被罚款。 看到这一个处罚的电动车商家,是否有种瑟瑟发抖的感觉呀?
本次列举的3个因为电动车改装而被罚的案例,都发生在浙江,其实在别的地方也有类似的处罚,只是各地的处罚金额和细则不一样,但对电动车改装行为的处罚都有规定,毕竟擅自改装电瓶车行为就是一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至于案例三那个两年前改装的电动车,还被罚了5000元,说明即使是以前改装的电瓶车,也不能上路骑行,否则一旦被交警查到,仍然会被处罚,车主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