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标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作业,保证城市轨道运转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济南市公安局会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近期拟定发布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制止、约束乘客带着物品目录》,清晰自2022年9月1日起,“制止带着以电能为驱动方法的代步交通工具搭乘城市轨道交通(包含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无障碍用处的电动轮椅在外)”。
济南地铁呼吁广阔市民乘客,为了您和别人的搭车安全,请勿带着电瓶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各类以电能为驱动方法的代步交通工具进站搭车。感谢您的了解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