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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公布儿童滑板车比较试验结果:近半样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为帮助消费者购买到既安全又适宜的儿童滑板车,上海市消保委对本市流通领域的儿童滑板车开展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42件样品中有22件通过全部测试项目,20件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把手末端太细、把立管强度不达标、结构缺陷或标识说明和警示语缺失等问题。

  本次比较试验主要通过线上综合电商平台以及线下大型商场和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了42件儿童滑板车样品(线kg至65kg不等,价格在59.9元至1498元不等,基本涵盖了市场上的主流品牌及型号。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6675.12-2014《玩具安全 第12部分:玩具滑板车》,本次比较试验对儿童滑板车的主要安全性能进行了测试,涉及小零件、边缘、突出部件、强度、三轮滑板车的稳定性、刹车、车轮尺寸、部件以及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等数十项指标。

  据介绍,把手横管是儿童滑板车上较为明显的突出部件,为避免滑板车在骑行中意外侧翻时,把手砸伤使用者或第三者的脚面及身体其他部位,把手末端不应太过尖细。规定要求,儿童滑板车把手末端的直径不应小于40mm。测试结果显示,有10件样品把手末端的直径小于40mm。

  把立管作为儿童直接控制滑板车的部件,除了可调节高度、控制方向外,还承受着儿童部分体重,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承受更大的冲击力或压力。为避免意外坍塌,把立管应当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规定要求,可调节高度的把立管如果不需要额外的工具调节高度,则至少要有两个锁定装置,以防止高度的突然变化。测试中发现,有1件样品仅有一个自动锁定装置,没有双重锁定。

  同时标准还要求,儿童滑板车不论其适用年龄大小、最大承重多少,把立管都要经受垂直方向100kg持续5分钟的强度测试,在测试中把立管不能倒塌、断裂,锁定装置不能损坏或失效。结果为,有2件样品的把立管锁定装置在强度测试中失效导致把立管向下塌缩,3件样品的把立管在强度测试中弯折倒塌。

  目前多数儿童滑板车都是可调节高度的,主要依靠把立管上的多个圆形定位孔来调节高度。如果把立管的壁很薄而且其上圆孔与儿童手指粗细差不多,则可能存在儿童手指伸入孔内后被卡住的风险。规定要求,儿童滑板车在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深度不小于10mm的可触及圆孔的直径不应在6-12mm之间。测试结果显示,有6件样品含有尺寸危险的圆孔,即在管壁厚度小于1.58mm处存在直径在6-12mm之间且深度超过10mm的圆孔。

  滑板车上活动最多的部件主要是车轮,车轮与车身支架之间均有一定间隙,这类间隙若与儿童手指粗细相当,则有几率存在夹伤风险。规定要求,儿童滑板车活动部件的可触及间隙不应在5-12mm之间。测试结果为,有7件样品车轮周围间隙在5-12mm之间。

  有些滑板车为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会设计带有装饰品甚至具有发光功能等。为避免幼儿误食的危险,规定要求三岁以下的儿童玩具不得有小零件。测试中发现,有1件样品的配件上含有易脱落的小零件,同时该样品把手处还存在锐利的金属边缘。

  为避免随意替换电池带来的危险,对于质量小于5kg且电池可拆卸的玩具,规定要求其充电电池不应在玩具内部充电。测试中发现,有1件样品带有音乐和喷雾功能,采取了特殊型号的充电电池供电,电池可拆卸且同时在滑板车上可直接充电,存在设计缺陷。

  另外,本次比较试验还发现,部分样品存在着缺少警示语或标签标识不规范的情况,如缺少成人组装、小零件等警示语,缺少电池标识、使用说明、非充电电池不能充电说明等,无厂商信息、中文标识等。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在选购滑板车时,应仔细查看商品说明书及标识是否齐全,包括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商品名称、型号、安全警示语、使用说明等,同时依据商品的适用年龄和最大承重,为儿童挑选适宜的滑板车。

  选购和使用前仔细查验商品。重点检查把手、把立管、车轮、刹车、配件等可接触部位,把立管应足够牢固且锁定装置正常,最大承重超过20kg的滑板车应有刹车装置,商品表面可触及处不应有明显的锐利边缘,不应存在跟儿童手指粗细相当的圆孔、夹缝等,折叠、转向轮等装置不应有明显变形。

  使用时注意看护。在使用滑板车的过程中,应确保儿童远离交通道路和行驶车辆,同时应佩戴头盔、护肘等防护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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