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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打击“飙车炸街” 三亚开展“亮剑静音”专项行动

  南海网9月19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徐喆)日前,三亚交警开展“亮剑静音”专项行动,集中警力、全警联动、打防结合,全面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还“静”于民、护路于安。

  马达轰鸣、“S”线漂移、翘头耍酷......深夜街头,一辆辆“爆改”车辆追逐竞驶、呼啸而过,不仅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针对非法改装车“炸街”及竞驶飚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三亚交警在荔枝沟路南新农贸市场路段、鹿城大道桃花源路段、学院路与鹿城大道交叉口路段等“飙车炸街”多发区域和重点路段进行精准布控,在主要时段设卡拦截检查,特别是针对学院路及其周边道路进行重点巡查整治,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强有力震慑“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行动中,三亚交警全面梳理报警平台警情、热线平台投诉、网络站点平台举报等信息,筛查“飙车炸街”违法高发时段、路段。通过以路找车,以车找路等方式,全方面开展违法“飙车炸街”线索摸排工作,掌握机动车违法“飙车”的集中区域、路段、时段、规模和车辆类别等基础信息,为精准高效打击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三亚交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宣讲并结合短信提示、电话提醒、走访教育等方式,加强社会面普法宣传,向群众宣传“飙车炸街”的危害,并鼓励群众向交警部门提供“飙车炸街”线索。

  我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瓶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瓶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互与通行情况。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贴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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