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电瓶车保有量的持续不断的增加,因为电动车而产生的事故也在水涨船高,比如私拉电线充电引起火灾,又比如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导致车祸。
所以治理电动车乱象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近日,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住房和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银保监局、公安交警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电瓶车安全监管“十严禁”的通知》,强化齐抓共管合力,全方面提升深圳市电瓶车安全管控水平。
2、严禁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辆,禁止销售劣质电池、充电器、头盔等配件。
3、严禁电瓶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严禁未上牌或未经公益安检合格的电瓶车进入小区、商场、公共写字楼等场所停放充电。
6、严禁电瓶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充电柜等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未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引导该类设施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
8、严禁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及乱装插座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0、严禁电瓶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定期开展对骑手进行电瓶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
六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对违反“十严禁”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电瓶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地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