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Banner

11月1日起深圳电动车迎“新规”有6种处罚再次明确车主注意

  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联的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不得不承认电动车已经替代自行车、摩托车,成为最受欢迎的两轮车交通工具,而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迎来的管理新规也慢慢变得多,各地也频频为当地的电动车管理出台“新政策”,确保电动车使用的安全与合法合规。

  几乎每个月都能看到关于电动车的“新规”,今天就一起跟小行家来了解一下,11月1日起,深圳电动车将要实施的“新规”。

  作为拥有400万以上保有量的电动车大市,每次电动车管理有新变化,都牵动人心,获得极大的关注度,但有些时候也容易被误导,小行家经过了解各种媒体、官方公告,和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车主最有必要注意一下的两个方面,一是新规事关充电,二是上路有6种处罚明确,各位骑车的车主注意了。

  电动车早期制定规定,主要围绕车辆上牌或上路,但近两年随着电动车火灾事故增加,对于电动车充电安全的“立规矩”,是比较频繁能够正常的看到的。

  比如深圳新修订《消防条例》,该条例明确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它加强对于电瓶车、电动摩托车的充电、停放的监管,同时明确处罚。

  根据《条例》要求,对于违规充电和停放,将会进行处罚,标准为:个人500元至1000元、单位1000元至5000元。

  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独立区域集中停放、充电,比如车棚、车库,这些区域由于距离建筑物都会有一定间距,一般是非封闭式空间,即便电动车发生自燃,也能最大限度减少对于人民财产人员伤害的损失。

  除了11月1日的新规中明确对于电动车充电、停放的要求和处罚,另外,还再次明确了电动车上路有6种处罚,这些处罚的上路要求不仅是深圳,其实全国各地都有,作为车主同样要注意。

  依据来源于2021年8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电瓶车管理规定(试行)》,其中对于电动车上路行驶多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并设立处罚标准,打击违规骑行的车主,确保电动车的行驶安全性。

  6. 违规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责令改正,可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此外,还要提醒各位车主,除了罚款以外,对于一年内被处罚5次以上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个人觉得深圳是对于电动车管理比较严格,当然,严格有没有必要,如果不了解或者觉得没必要,但小行家就看到一位网友这样说:在急外实习最大的体会就是深圳电动车真的是最大的马路杀手。言外之意,许多事故都是来自电动车骑行,从安全角度来看,当然是有必要。

  当然,好消息是深圳没有“一刀切”的限禁电动车,而是在上路违规处罚以及源头停放都立规矩,以规矩来约束行为,以此来降低安全风险隐患,又不影响拥有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我认为是一种“双赢”管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各位评论交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