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Banner

电动滑板车因何禁止上路?

  两个轮子一块板,充足电力,就能实现快速移动。近两年,这些时尚酷炫、便捷灵活的“代步神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频现街头,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而频繁引发纠纷又该如何认定责任?让人很是困惑。

  新航线从处了解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从电子商务平台、超市和实体店采集了20个电动平衡车样品,其中售价1000元以下的样品5个,1000—2000元之间的样品10个,2000元以上的样品5个,对其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电池和充电器进行了风险监测。结果,20个样品中只有1个样品通过了全部14项检测,其余19个样品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对样品充电器基本性能检测参照的是家用电器充电器的有关标准,结果20个样品中有18个样品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存在触电、起火隐患。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缺乏安全控制,遇到紧急状况,来不及刹车,车子本身也无显著的反光标记,尤其是夜间行驶将会很危险。”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89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20元;对在人行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20元。

  禁令虽出,但记者看出,上路的平衡车依然不少。因为平衡车无证、无牌,无法获取车主和车辆信息,交警只能现场处罚了事。

  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反正交警又不能随时盯着我,即使发现之后被罚款,我再换个路线骑不就得了。”骑滑板车的大多数都是距离上班地只有两公里,步行有点远,打车又有点贵,而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种携带方便、性能好价格低的新型工具,比走路上班能省一半的时间,现实的需求令新出台的禁令对这类人群形同虚设。

  白天,骑平衡车的大多是公司白领和一些大学生。晚上骑平衡车的则会更多一些,比如代驾司机和一些出门玩的孩子。“就罚10块钱,咋也比打车便宜啊,坐个出租车起步价都得13元。”对于10元罚款的成效,丝毫对“驾驶者”构不成威胁。

  作为近几年兴起的新型代步工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引发的纠纷已经陆续出现。但是滑板车不具路权,电动滑板车是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的,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现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也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也就是说,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它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进行娱乐性的活动,是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

  因为滑板车、平衡车既不属于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非机动车的定义中也没有被提及,因此将其归类于“玩具”或“运动器械”类别,和滑板、轮滑鞋类似,并不具备路权,不能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使用者撞了人,自然要承担责任。

  目前来看,由于缺乏法律和法规的监管,厂家往往是以产品说明书来对产品的操作和安全保护进行界定,但是产品说明书上的东西又非常模糊,比如说产品说明书上建议用户不要急加速,但是怎样加速才算是急加速,是以身体的前倾角度还是踩下踏板的力度,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致,让用户无所适从。

  新航线小编认为对于“不界定的”规定而言都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的东西,有关部门要加强法规方面的监管,采取严格监管制度来监督相关生产厂商,对于违法规定人员采用严格的惩戒制度来约束, 更多时候,交警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很多骑行者不了解政策规定,还需要耐心宣传引导。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个 下一个